通知公告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24-07-09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3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航空制造学院

航空维修学院

航空电气学院

航空管理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军士学院

五年制高职部

二、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组织名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组织宗旨: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团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奉献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建设,投身生态文明实践,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坚决防范和抵制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倾向,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七)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依照法律、学规章制度,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第六条 成员条件

在学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员。

第七条 员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权参加组织开展的各活动,并合理利用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 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珍惜会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爱护公物;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常设机构不代替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日常执行功能。

十一 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十二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委员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经过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十三 学生代表大会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十四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集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职权

 

第十  学生会的构架模式为“主席团+工作部门”。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各成员在校团委指导下进行内部分工,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十六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实行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三个月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十七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批准任免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

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和调整学生会工作部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领导监督学生会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检查、通报、考核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

十八  学生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文体部、权益部、心理健康部5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五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委员会

 

十九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是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下属的中层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参照执行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院学生会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参照学生会机构进行,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院学生会的机构变动、人员调整,须请示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并报学生会审批备案

 

二十 级学生

(一)级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校院两级学生会的领导下和班支部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班委会应接受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

(二)班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责任制。

 

第六章    

 

二十一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十二  本章程经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image.png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2

秘书处

3

负责学生会的通知起草、档案管理、考核监督、协调联络、公示宣传等工作,是学生会组织的枢纽。

3

学习部

3

通过举办书香校园、青春诗会、辩论赛等活动,营造校园学术氛围;负责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进行学风监督。

4

文体部

5

主要负责校园大型文艺汇演、艺术节、体育运动比赛、体育赛事裁判、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出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

权益部

3

负责策划并组织校园权益类活动,通过宣传法律常识、举办维权知识竞赛等方式,践行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

6

心理健康部

2

负责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01

谭希为

中共预备党员

航空制造学院

2022级

28/137

02

李俊廷

中共预备党员

航空电气学院

2022级

26/153

03

张涵婷

共青团员

航空管理学院

2022级

5/131

04

孙晶晶

共青团员

航空管理学院

2022级

13/148

05

郑含笑

共青团员

旅游管理学院

2022级

30/147

06

屈烜

共青团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22级

36/104

07

白明远

群众

航空电气学院

2022级

40/106

08

王一璠

群众

航空维修学院

2022级

27/275

09

彭园园

群众

旅游管理学院

2022级

80/160

10

周正午

群众

航空维修学院

2022级

14/74

11

王科翔

共青团员

航空电气学院

2022级

10/64

12

周黄建

群众

信息技术学院

2022级

27/133

13

艾静

共青团员

旅游管理学院

2022级

41/147

14

李思思

共青团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22级

4/147

15

肖秀美

群众

信息技术学院

2022级

4/147

16

钦彩霞

共青团员

旅游管理学院

2022级

8/160

17

贺魁

群众

航空电气学院

2022级

58/83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为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校、院两级共青团或学生组织中,有过一学期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水平、统筹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带头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学生干部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无纪律处分(警告及以上)。

二、产生程序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所在学院团总支推荐,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由团委对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中的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校党委确定,产生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二、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选名额为3名,候选人差额1名。大会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批准后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提交各位代表进行差额选举。

四、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正式选举,被选举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选举结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应到会代表同意决定,也可以不再选举。

五、在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学代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大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大会会议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计票结果要书面记录,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分别签名,由总监票人宣布得票结果。所有候选人一律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311月26

会议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196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3.选举产生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一)具有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较好发挥带头作用;

(六)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从未有过公共课、专业课不及格;

(七)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选举单位和代表团

根据《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照所属院(系)的原则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负责人。

本次大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共划分8个选举单位,分别组成8个代表团,各选举单位、代表团名单如下:

选举单位名单:

航空制造学院、航空维修学院、航空电气学院、航空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军士学院、五年制高职部

代表团名单:

航空制造学院代表团、航空维修学院代表团、航空电气学院代表团、航空管理学院代表团、信息技术学院代表团、旅游管理学院代表团、军士学院代表团、五年高职部代表团

三、代表选举程序

(一)本次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原则上各班不少于1名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须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审核。

(二)本次大会正式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5%。

四、其他要求

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包括代表资格审查表、代表名册以及学代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于2023年11月3日上报大会工作筹备组,并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以及民主选举程序。资格审查生效后将予以公示。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评议对象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

1.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2.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表率等方面的表现。

3.学习情况。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4.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5.工作成效。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及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条 述职评议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第16或第17周开展;如有特殊情况,可推迟至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四条 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

第五条 述职评议采取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总结材料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30%,述职汇报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70%。

第六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共青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第七条 本办法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副书记

卢澜

校学生会秘书长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shxlmishuchu@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