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搞好本学期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结束新课时间为2021年元月15日(第十九周星期五)。
1)学生“思想品德”成绩于2021年1月6日14:30之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将纸质成绩册交教务处。
2)考试科目的期末考试纸质试卷按120分钟的题量出题,于2021年1月6日上午11:30前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
3)考试科目的平时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且只能为整数;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必须将期中考试成绩登记在成绩册上,并注明;成绩册上必须有过程考核记录)于2021年1月16日16:50之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录入平时成绩。
4)考查科目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考核完毕,并于2021年1月16日16:50之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将纸质成绩册(必须有过程考核记录)交教务处。
2.期末考试时间:五年制为2021年1月16、17日两天,三年制为2021年1月18、19、20日三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期末考试的阅卷工作,采用集中阅卷的方式。阅卷地点为各教研室。阅卷期间任何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阅卷现场。阅卷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14:00至1月21日16:50。阅卷完成后,请在阅卷时间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和纸质成绩册的登记,并将纸质成绩册交教务处。
4.2021年1月23日起,班主任和学生可到网上查询成绩和打印学生成绩单。
5.成绩录入网址为http://192.168.100.14:8080/,成绩录入-学期成绩录入,成绩录入提交后,因各种原因需要修改成绩的,须本人提出书面成绩修改申请,经系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教务处审批,最后由教务处成绩管理员修改。
6.请各位老师在网上录入成绩后,一定要点击“显示成绩录入界面”按钮,然后认真核对网上录入成绩和成绩册上的成绩,为确保成绩的一致性,若发现某老师的两项成绩不一致,将在该老师的教学评价总评成绩中扣0.1分/班。
7.最后提交到教务处的纸质成绩册必须要体现过程考核,含作业、平时测验、考勤、平时提问、实验、答辩等成绩,禁止出现成绩册上只有一个成绩的情况,一经发现,予以批评,并在教学评价总评成绩中扣0.1分/班。
二、出卷要求
1.各考试课程应尽量实行教考分离。同一授课计划的课程或课时相近的同一门课程,应统一命题,不允许出现不同试卷(学制不同的除外)。
2.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负责出卷工作。出卷前各任课教师应共同商讨,认真编制出卷计划。出卷人员应按计划要求出好试卷,附上参考答案(答案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评分标准,采用宋体五号字,答案纸标题格式统一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经教研室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核后按规定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必须规范填写),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出卷教师签名后交教务处。
3.出卷范围不得超出教学大纲,知识面广、题量适中、难度适当(难度题不超过20%)。其中试卷卷面平均成绩控制在75分左右。
4.命题时应杜绝差错,保证试题的正确性、逻辑性、明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如出现差错,出卷老师负直接责任并按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5.试卷用统一的试卷模版、16K纸打印,不能用A4纸打印。字体规定用宋体五号字,每页行数规定为35行,科目名称必须与课表上的科目名称完全一致。打印色带不能过浅,试题中的图形、实物的线条、标注必须清晰。制图试卷中的实物图只能用轴线图(线条图),不允许用照片图。英语、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答题卡的试卷,答题卡应严格控制在一页纸(8K)内。
6.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的考试时间不同,因此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的同一门课程不能出同一套试卷。
7.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一经发现,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监考、阅卷
1.考试 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考试采用“三定”制度。即学生定考场、定座位(按学号顺序)、考场定监考老师。2021年1月15日18:30以前,各班布置好考场(对于可移动课桌椅的教室:小教室放30张课椅、大教室按60张课桌椅摆放,且均按单行单列布置),并将课桌椅清理干净,讲台统一摆放在规定位置。做好教室的清洁卫生和保洁工作。考试期间各教室一律不得关门上锁。
2.监考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2)到考场后要认真清点考生人数,清理考场(清理课桌、地面,要求课桌内无任何物品、地面干净无杂物),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并及时提醒考生在试卷上写好姓名、班级和学号,要求学生如带了手机的请关机并上交老师统一保管,考生不得带手表参加考试,严禁考生之间相互借用计算器、尺等工具。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3)严格控制交卷时间,开考后半小时才可交卷,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4)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看书看报或在教室内随意走动,应坐在教室前面。发现学生有舞弊苗头,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有舞弊行为时注意收集证据,立即终止其考试,当场取证宣布舞弊处理决定,要求学生在试卷上签名确认、及时离开考场,并将该生学号、姓名、舞弊情况填入“考场情况登记表”,如发生特殊情况立即报巡视员或值班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5)收卷时一定要按学号顺序收取,试卷按学号从低到高排列。英语和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答题卡的试卷,答题卡和试卷应分别收取,答题卡按学号从低到高排列后上交到教务处(试卷与废纸一并上交)。并认真清点试卷份数,严防漏收试卷现象。
(6)考试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7)出现监考责任事故(迟到、旷监考、同一考室内出现三份以上雷同试卷、漏收试卷或试卷未按规定收放、私自更改监考者、不按规定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院在每栋每层楼设1名巡视员对各考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考试的有关问题。
3.阅卷 各教学单位应按要求将各课程的阅卷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同一课程有两位及以上教师阅卷的必须采用流水阅卷方式。阅卷完毕后,应将合计总分写在规定的位置并签名。阅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阅卷现场,不能以任何方式干扰他人阅卷。严禁任何人说情加分。考试卷面成绩由各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在学生成绩册上。成绩登记完毕后必须在成绩册上签上登分者的姓名,以明确责任。为保证考试成绩的公平公正,严禁任何人对学生考试成绩作加减分处理。任课教师和学生对评卷有疑问需查卷的,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教务处指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查卷。
四、成绩评定
1.考查课成绩的评定,以平时考勤、实习、实验、作业、课堂提问和单元测验的情况作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必须体现过程考核。各门考查课的班平均成绩核定在75分左右。
2.政治理论课的班平均成绩一般核定在85分左右。学生思想品德成绩应按学院相关要求客观公正谨慎评定,一经评定上交后,不允许再作更改。
3.考试课的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英语、数学平时成绩占50%,平时成绩的评定应客观公正、采用百分制评定,班级平均成绩一般核定在80分左右。进行了期中考试的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应占一定比例。
4.学生成绩应按规定填写。成绩册应干净、整洁,不允许涂改。对因特殊原因需更改的成绩,应在原成绩上划一横线,在其下方写上正确成绩,并在其后签上教师的姓名,以明确责任。
5.开学前的补考时间段为学生成绩核对时间。学生成绩有疑问应按规定及时到教务处核对。查分范围包括漏改题、登分、录分、合计分错误,阅卷松紧尺度不同造成的分数差别不在查卷范围内。
五、其它事项
1.各教研室应按照教学计划和学院统一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科学有效地把期末工作做好。同时加强教学现场管理和学生管理,杜绝教师旷教、迟到、学生旷课等现象。
2.实践教学环节和其他工作的课时,各单位应按规定计算,并于2021年1月16日前报教务处。请各位教师及时核对课时,2021年1月17日后不再进行课时核对工作。
3.各系、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抓紧复习。严格学生请假制度,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其不宜参考,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经批准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其补考的考试成绩只能记作补考成绩。严肃考场纪律,抓考风促学风,努力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4.任课教师有承担监考工作的义务。监考安排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私自更改监考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却因特殊原因监考需请假的,由各单位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未报教务处备案的不计工作量),代监考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5.下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2月28日,上课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6.第一次学期补考时间:2021年3月6日~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班主任务必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补考,未参加补考的均按规定收取补考费。
7.请各单位在期末考试前认真组织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学习学院《升留级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2020年修订)》、《士官班期末成绩册填写补充要求》。
考务工作电话:8251265
郭紫贵:6281 宋锐:6927 张艳芳:6235
附:张家界航空职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道德
副组长:郭紫贵
成 员:侯德政 罗佳生 谭本军 谢厚亮刘让贤薛定刚 王 华 丁 玮
赵 芳 宋 锐
考务组:教务处各教务员
保 卫:罗 鑫(负责安排4人值班)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