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一起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窝案,该案涉案金额达583万元,涉案16人中,除4名社会人员外,只有银滩镇财政所所长蔡传东1名副科级干部,其他如区征地办负责人、区征地办出纳、银滩镇南澫社区党支部书记等人,都是“小官”。他们曾深受村民信赖,却因私欲膨胀,成为人人深恶痛绝的“地鼠”。
古人有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反观近年来被查处的“红顶官商”郝鹏俊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0多处,涉案资金高达3.05亿元;“史上最牛股长”李华波利用职权套取公款近亿元;“土地奶奶”罗亚平通过土地征用和审批权敛财过亿;“动物园巨贪”肖绍祥涉嫌贪污1400余万元,且有800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这说明只要权力有“缝”可钻,监督流于形式,就给了·大小官员“各显神通”的机会,就容易滋生腐败。着实可称为“官不在大,能贪就行”。
腐败的发生与权力滥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没有什么“大小多少”之分,与“级别高低”也不直接挂钩。况且这些“小官”实际权力并不小,与落马的“老虎”相比,“小官”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腐败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往往使群众有切肤之痛,更容易激起民众的愤怒,恶化整个官员群体的形象,损坏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侵蚀党的执政之基。
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这是古人总结出的宝贵经验。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让各级官员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在思想上不想“腐”;其次要建立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官员在机制上不能“腐”;然后要加强对权力过程的监督,让官员在行为上不敢“腐”。当然,最后还需要严厉的执纪问责,让这些“地鼠”对权力有所敬畏、对群众的利益有所敬畏,从此不敢乱伸手。
“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干部一面旗”。“小官”每天都在与群众打交道,只有做到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才能使群众相信、支持党和政府;才能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宜章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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